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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ociation dynamics

业务指南

企业“走出去”如何避免合规风险?来听专家怎么说→

发布日期:2024-03-27

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去年,重庆外贸出口超过4700亿元,为GDP突破3万亿元作出了贡献。当前国际经济形势正发生深刻变化,企业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不断增加。如何强化企业“走出去”合规风险防范?3月23日,“陆海联动创未来 助力企业‘走出去’法治研讨会”在渝举行。

现场,来自高校的专家学者、行业精英、企业代表等近200余人齐聚一堂,发言嘉宾从不同角度阐述了涉外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为律师行业与涉外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以及助推现代涉外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企业“走出去”面临法律合规挑战

近年来,重庆汽车制造企业瞄准海外市场加快推出新产品。数据显示,2023年前11个月,重庆汽车出口量增长28.1%。

据重庆小康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刘利颖介绍,作为重庆本土新能源汽车品牌,从2005年起,赛力斯集团旗下东风小康品牌商用车开始批量出口,已出口7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出口超过50万辆。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及局势的不确定性,中国新能源汽车出海不仅有机遇,更有挑战。刘利颖说,目前,全球经济复苏乏力,欧洲重点新能源市场面临政策收紧风险。同时,海外政策法规的不利影响,也导致未来欧洲电动汽车导入门槛及成本管控风险加大。

“当前,国际贸易争端与摩擦频发,部分国家对有关产品发起反倾销、反垄断审查,不少企业都曾面临过这些挑战。希望相关机构能提供优质高效的涉外法律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刘利颖说。

此外,他还建议,在新的历史机遇和新的风险挑战下,出海企业需健全海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打造国际化品牌;居安思危,多措并举化解风险;坚守底线,合规经营,稳中求进,追求长期主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重视出口国管制清单,建立相应合规制度

不同国家法律体系差异较大,国际经贸合作、跨国投资等有一定的法律风险。企业需要遵守各种法律和监管规定,涉及环境、反腐败、反垄断、反欺诈以及防扩散领域。其中,企业在从事出口行为中,面临的主要合规风险之一就是贸易管制风险。

“对于从事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企业而言,主要合规风险来自出口管制领域。出口管制合规就是要求企业所有涉及国家/地区、企业、产品和原料、终端用途的出口活动,都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出口管制要求。”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沈姿英说到。

沈姿英提到,在当下复杂严峻的“防扩散”形势下,多数国家都拥有独立的出口管制法律体系,限制本国企业、个人就管制物项、技术与受控实体进行交易,且法律规定不尽相同。

为了避免这些风险,沈姿英建议公司应该确保出口程序合规。这包括了解所有相关出口管制法规,并特别注意出口目的地国的规定。同时,公司也应建立一套符合出口合规的制度,以确保程序的合规性。

合同需订立利己争议解决条款,避免跨境纠纷

随着全球经济化,企业出海过程中遇到的跨境纠纷也越来越多。中国贸仲委西南分会副秘书长杨明介绍,去年中国贸仲委受理涉外案件654余件,争议金额超过500亿元人民币。

“每一件涉外案件,背后就是一个‘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杨明表示,解决跨境纠纷主要是通过仲裁、诉讼和调解三种方式。而仲裁凭借其独立公正、专家裁判等特点,已经发展成为全球通行的跨境争议解决方式。

她提到,企业在订立涉外合同中,一定要约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争议解决条款,这是防范风险的一个重要方式。

对此,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李岚补充到,企业应该从交易初期就引入专业律师。“这几年,我处理的很多案件最后出现纠纷,都是因为最初谈合同时,没有专业律师把控,设立了对自己不利的条款,直到最后问题爆发。”

协同培养区域国别法治人才

当涉外企业在“走出去”中面临着与其他法系规则“碰撞”的困境,理应更加认真对待涉外企业合规的中国化和本土化问题,结合我国特有的国情和特殊的改革形势,补强我国涉外企业合规探索的“中国特色”,这其中,法治人才的培养相当重要。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张晓君介绍,去年底,教育部办公厅、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下发《关于公布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的通知》,全国共有11家政法类院校、40家非政法类院校入选,西南政法大学名列其中。

近日,西南政法大学还建议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培育)基地,聚焦东盟区域与国别法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规则及澜湄合作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对接中的法律等问题,协同培养熟练掌握涉东盟法律实务技能的“即战型”法律人才。

“早在2013年,西南政法大学设立的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共培养近400名优秀学生;2016年领先全国创设的“一带一路”法律人才实验班,共培养240名优秀学生;2021年,西南政法大学主导发起设立“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联盟”,目前已培养逾百人。”张晓君说。

张晓君表示,作为高校,今后将创新培养模式,以需求为导向,开展涉外法务人才的专业化培训工作,更好地实现特色教育、定向培养以及推进涉外法务人才培养理论与实践的有效对接,为我国培养“胸怀世界、立足本土”、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各国法律、熟悉企业治理的涉外法治人才,服务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