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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ociation dynamics

业务指南

结汇要求

发布日期:2015-08-18

  国内信用证,是指银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是不可撤销的跟单国内信用证。它借鉴了国内的票据法,也结合了跟单国际信用证的一些特点,自成体系,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成为了一类不可或缺的贸易融资业务。

  现在的国内信用证业务规模是怎样的水平?从1999年中国银行办理第一笔国内信用证结算业务开始,距今已16年。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自2009年以来,全国国内证业务发展迅猛,2009至2011年开证金额平均年增长率达到134%;2011年,全国国内信用证开证金额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2013年已突破2万亿元。其中的业务产品主要包括信用证开立、买方融资、卖方融资、协议付款 (同业代付)等等。

  限于《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下称《97办法》)的限制和其他相关法规的缺失,并不为国内银行重视的国内信用证曾经被定位在“融资为先、结算为辅”的尴尬位置,市场上也一度出现了各类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同业业务。 2014年,央行联合其他部门以及银监会都发布了有关规范同业业务的要求,实际上,监管机构并非是要打击和管制同业业务,而是希望将同业业务中的泡沫挤出,减少一些“神奇协议”的存在,真正地鼓励引导创新和服务实体经济,这也符合了央行2014年定向降准和2015年4月再次降准的政策用意,实体经济如若不强,中国经济如何能够高速健康地发展,监管机构鼓励的永远都会是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前提的贸易融资业务。做大做强国内信用证业务的关键一方面取决于市场参与者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也取决于相关政策法规的客观存在性。

  自1997年出台至今未修订的《97办法》也终于开始与时俱进的革新,即《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稿》(下称《修订稿》)被提上了征求意见的日程。我们注意到,本次的《修订稿》相比之前的《97办法》有很多的修改和变更:

  国内信用证的范围从货物贸易推广至服务贸易

  《修订稿》第三条明显修订为“本办法适用于银行为境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以下统称贸易)提供的信用证服务。”我们注意到,目前中国的服务贸易总量在GDP中的占比距离世界发达国家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发达国家服务业占国内经济总量大多在70%左右,中国服务业占国内经济总量只有43%”,这是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副司长吕继坚2012年6月13日在做客“2012部委网上系列访谈”时谈到的一个数据,随着中国产业结构调整、新科学技术的运用,国内的服务贸易规模高速扩大是一个总体趋势。2015年2月,经李克强总理批准,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务院首次全面系统地提出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对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作出全面部署。这也为国内服务贸易增长提供了内核动力,正是基于内外部的经济形势及其发展的自身规律,《修订稿》本次将服务贸易纳入国内信用证的结算范围一方面是与国际接轨、与UCP的精神吻合,另一方面也是适应国内经济的发展、为替代未来的服务贸易项下流动资金贷款规模所做的业务准备和法规基础。因此,我们可以期待,在不远的未来,服务贸易项下的国内信用证结算业务会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不断提升和规模扩大。


信息来源:天九湾贸易金融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