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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Express

政策速递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天津、重庆)、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部分城市物流工作座谈会及全国商贸物流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商务部、国家标准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和《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对各地物流标准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现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物流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是整体思路及工作部署情况。(1000字左右)

二、请各省、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1-2个物流标准化工作基础较好、积极性高的城市,并请城市报送以下材料(3000字左右):

(一)城市物流体系建设标准化方面有关工作情况,包括:筹划部署,已出台政策文件等工作基础,开展工作与取得成效,下步措施。

(二)物流标准化工作服务商情况,包括: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重点介绍服务于标准化工作功能及运营情况),标准托盘租赁运营的第三方服务商,地方物流标准研究机构。

(三)介绍物流标准化工作推进较好的5家龙头企业情况,包括企业参照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目录,制订的企业标准(规则、规范等)目录,1.2×1.0m标准托盘应用以及相关物流标准设施设备使用情况。

       以上材料将作为下一步选择物流标准化试点地区的参考,请于4月2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和传真件报送我司。


联系人:流通业发展司  任宏伟  张 祥

电话:010-85093794  85093761  传真:010-85093749

电子邮箱:renhongwei@mofcom.gov.cn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

2015年3月16日

 

信息来源: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